|南宫28ng相信品牌喜悦智行(30119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6-20   字体大小T|T

  (四) 证券事务代表同样履行董事会秘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赋予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资料收

  第四十条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公司未能按照既定日期披露的,应当在既定披露日期上午9点前向深圳证券公司应保证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文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内容完全一致•…。

  (二) 公司在研究、决定涉及信息披露的事项时,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并向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都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

  第七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的“第一时间”是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

  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五) 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含任一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

  (四) 审计委员会对涉及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

  2.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通过年度报告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时,不得透露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应进行网上直播★,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

  15.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重大事故或者负面事件。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的对外投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第二十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五) 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二) 无先例事项经沟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并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临时报告(审计委员会公告除外)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发布并加盖董事会公章。

  9. 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未经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授权,董事个人不得代表公司或董事会向股东和媒体发布、披露公司未经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2.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等对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有重大影响的人员辞职或者发生较大变动;

  第三十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事项不能履行的,应报告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信息披露的时间、格式和内容◆▼…,公司应当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相关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执行。

  (二)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第五十七条 公司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时,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并向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

  本制度所称的“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上市规则》和本制度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

  第六十三条 以公司名义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等单位进行正式行文时▼●■,须经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人审核批准•■,相关文件作为公司档案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三) 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项,包括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董事,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

  1. 公司在用的核心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核心技术许可到期、出现重大纠纷、被限制使用或者发生其他重

  第十九条 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等如果出现任何错误、遗漏或误导-,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作出说明并公告。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配备信息披露所必要的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对外公告,如有变更应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二) 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

  第五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6.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7. 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以上,且成交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对外投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

  第七十五条 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人等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的,公司应当及时了解造成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对外投资部门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有配合的义务,以确保公司定期报告以及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临时报告能够及时披露-■。

  (一)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五) 当审计委员会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董事会并提供

  暂缓披露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或者暂缓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等: (一) 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的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2.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举行与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七条 公司披露信息时,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信息披露标准和内容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关注公共传媒(包括主要网站)关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述事项提出的问询,并按照《上市规则》及本制度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就相关情况作出公告■◆▪。

  4. 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境内外发行融资申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收到相应的审核意见;

  第三十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收购或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视同公司行为▪••,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披露的文件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信息披

  第四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 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

  (一) 公司涉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的信息披露遵循以下程序:

  4•=.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

  (三) 无先例事项经沟通可进入报告●◆、公告程序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本所申请复牌-,并以“董事会公告”形式披露初步方案★△=。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为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保荐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文件的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第八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十二条 当董事会得知,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或者公司股票价格已经明显发生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立即将该信息予以披露▼。

  15. 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文件,报送文件需经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人)签字-;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方面的联系,并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开披露信息的文件资料等。

  (七) 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 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

  第四十七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及本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同时各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及其他分支机构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或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确保本部门或公司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保证本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披露无先例事项后,应按照下述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一) 公司中止并撤回无先例事项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并公告;

  第十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告知公司是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经累计计算达到上述标准的…▪=,适用该规定。已经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第四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与任何人士洽谈证券业务或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特别注意筹划阶段重大事项的保密工作。公共媒体上出现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者传闻,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就有关报道或者传闻所涉及的事项准确告知公司,并积极主动配合公司的调查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报送文件和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应当要求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且不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定期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3. 公司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经营模式等面临被替代或被淘汰的风险;

  4. 重要研发项目研发失败、终止、未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公司放弃对重要核心技术项目的继续投资或控制权;

  第七十四条 由于有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第十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露公司的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

  (六) 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一) 总经理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融资、重大合同的签订…、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第六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记录▪●=、保存,并作为公司档案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公司在就无先例事项进行沟通之前•▪,应主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由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申请。

  (二)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按《上市规则》或本制度的要求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务的除外。

  第六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第六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重大信息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

  第六十九条 一旦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市场传闻或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立即公告…。

  第九条 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上市规则》及本制度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上市规则》及本制度没有具体规定=●,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一) 由公司内部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召开会议,确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制订编制计划;

  公司应当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款所述保证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5. 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或者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市规则》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市规则》的规定执行。

  10.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市场环境…、贸易条件等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其中《公司章程》发生变更的,还应

  (一) 审计委员会需要通过媒体对外披露信息时●…•,须将拟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决议及说明披露事项的相关附件交由董事会秘具体的披露

  第六十四条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的,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于某事项是否涉及信息披露有疑问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咨询或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证券交易所咨询。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案件的一审和二审判决结果、仲裁裁决结果以及判决、裁决执行情况等。

  第七十条 由于有关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应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 董事会决议、审计委员会决议、股东会通知、股东会补充通知、延期或取消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股东会决议;

  5.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者拟发生较大变化;

  第八条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在披露信息前,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宁波市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就任子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董事有责任将涉及子公司经营、对外投资、融资…●、股权变化、重大合同、担保★、资产出

  (五) 除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回答股东的咨询,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披露信息时,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事件实质▼,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句。

  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畅通线路畅通△,并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听。如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应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三) 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股子公司在涉及本制度第十八条所列示且不需经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批的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按要求

  第七十一条 公司有关部门应对公司内部大型重要会议上的报告、发言和书面材料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及公开信息但尚未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又无法回避的,应当限定传达范围,并对报告起草人员、与会人员提出保密要求。公司正常的工作会议,对本制度规定的有关重要信息,与会人员有保密责任。

  第三十四条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分立=▼•、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行为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披露权益变动情况。

  第三十九条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各有关部门在作出某项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并随时报告进展情况,以便董事会秘书准确把握公司各方面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没有重大遗漏。

  第六十条 公司发现已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发布的公告和媒体上转载的有关公司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1. 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一)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明确公司内部(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分支机构)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以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本制度、《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第二十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三十八条 对公司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应当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时得到有关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列席公司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会议…•●,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及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10%以上▼△;

  第七十三条 由于本制度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应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

  第五十八条 公司有关部门对于是否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有疑问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通过董事会秘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咨询。

  9.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10. 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

  (一) 遇其知晓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或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宜(参见第三十条所列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并按以下时点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公司在公司网站或其他内部刊物上发布重大信息时,应从信息披露的角度事先征得董事会秘书的同意,遇有不适合发布的信息时,董事会秘书有权制止。

  (二) 公司涉及本制度第三十条所列的重大事件且不需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审批的信息披露遵循以下程序:

  13.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三) 审计委员会不得代表公司向股东和媒体发布和披露(非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公司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六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其聘用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执业相关的所有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以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责任。子公司总经理对所提供的信息在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责任; (四) 总经理提交董事会的报告和材料应履行相应的交接手续,并由双方就交接的报告和材料情况和交接日期、时间等内容签名认可。

  第七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开发行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一)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全资及控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6.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在公告的同时备置于公司住所地,供公众查阅…◆▪。

  (二) 总经理有责任和义务答复董事会关于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公司其他情况的询问,以及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管机构作出的质

  4■●. 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稳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二) 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时;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7.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者财务负责人辞任、被公司解聘-; 8. 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或市场容量、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重要供应商或者客户发生重

  (三)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十二条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东会文件、董事会文件、审计委员会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分类专卷存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主要文件包括募集说明书(包括配股说明书、增发招股意向书◆、增发招股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七十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第二十条 公司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后应当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刊登,同时在及公司网站上披露。

  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